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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名录登记申请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名录登记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测[2015]270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登记申请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5 年10 月26 日至2015 年12 月30 日 二、报送内容 各申请列入《河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河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登记申请书》(《通知》附件1),并按照填写说明提供相关材料。 三、报送要求 1、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Hebeisjcjg@163.com 邮箱。 2、所有材料及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机构负责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完成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列入《河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并在河北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公布。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予以退回。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江婷宋宁 电话:0311—8780256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 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邮编:05005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10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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