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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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评价,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木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有害因素: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甲醛、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二丙二醇甲醚、氨、石蜡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本次检测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各岗位进行了检测,由检测结果可知各岗位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限值要求。该公司本次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有:氨、甲醛、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石蜡烟、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二丙二醇甲醚、一氧化碳,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限值要求,该公司噪声的检测结果中,操作工(带式砂光机、砂光机、手持砂光机)、操作工(电子锯、开榫机、单截锯、双截锯、排钻、立刨)、自动封边机操作工、操作工(吊铣、带锯、多片锯、齿接机、钻床、台锯)、操作工(粉碎机、颗粒机)的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其余均符合。该公司热压岗位、生物质锅炉操作岗位高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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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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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通过对该公司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分析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公司属于“制造业-家具制造业-木制家具制造业”,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评价认为,吉荣家具有限公司当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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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个体防护意识,并对重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2)公司在职业健康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工作;(3)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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