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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中涨沙村村北,西至朝阳大街,南至迎宾路,北至农田,东至农田。该地块占地面积79560.40m²,约合119.34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1600°,北纬38.04198°,高程9.097m。该地块现用途为农用地,根据孟村回族自治县城镇规划,该地块未来用途为住宅用地。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地块在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2023年12月,孟村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沧州金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调查范围见图1,调查拐点坐标见表1。 图1地块调查范围示意图 表1 地块调查范围界址点坐标
报告主要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历史。 通过识别分析,地块特征因子识别为:重金属(铜、锌、汞、砷、铅、镉、六价铬)、六六六、滴滴涕、氨氮、石油烃,同时关注pH值。 基于保守考虑对识别出的污染物进行取样分析,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及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 地块检测结果如下。 土壤: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共送检了土壤样品41组(包含5组平行样),将全部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土壤的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基本因子及pH值、石油烃(C10-C40)、锌、六六六、滴滴涕、氨氮。 其中,重金属砷、镉、铜、铅、镍检出率均为100%,汞的检出率均为66.67%,石油烃(C10-C40)检出率均为38.8%,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锌检出率为100%,但是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pH检出范围为7.81~9.23,整个地块呈弱碱性,与沧州地区多为盐碱地有关;地块内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均未检出。 地下水:共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送检了地下水样品6组(包含2组平行样),将全部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地下水的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常规指标35项、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 其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限值,通过对比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与背景点的检测结果,数据无明显变化趋势。分析上述指标超标原因与沧州地区的地下水整体背景有关;重金属锰、铜、铝、汞、镉及砷、硒、亚硝酸盐(以N计)、高锰酸盐指数(以02计)、氨氮、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石油类均有检出,但是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限值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附录A中的限值要求,同时,通过对比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与背景点的检测结果,有检出物质无明显污染加重趋势;六价铬、铁、锌、铅、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碘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均未检出。 根据现场踏勘,结合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分析统计结果,孟村回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该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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