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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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评价,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聚乙烯粉尘;
化学物质: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铜烟、二氧化锰、氮氧化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该项目存在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聚乙烯粉尘等,本次检测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各岗位进行了检测,各岗位最终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限值要求。该公司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铜烟、二氧化锰、氮氧化物、臭氧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限值要求。该公司检测的物理因素为噪声、紫外辐射、X射线。
该公司各岗位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该公司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电离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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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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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通过对该公司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分析与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该项目制管厂管件制造属于制造业中十九项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刚压延加工,钢管防腐过程属于制造业中二十一项金属制品业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企业。
通过评价认为,华油钢管有限公司当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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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个体防护意识,并对重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2)公司在职业健康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工作;(3)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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