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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甘氨酸、30万吨砼外加剂及4.2万吨医药及芳纶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对邻硝车间技改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时间:2024-06-13   点击:(48)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甘氨酸、30万吨砼外加剂及4.2万吨医药及芳纶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对邻硝车间技改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槐二立/张泽天

地理位置

沧州市新华区经十一大街西侧顾官屯村南

项目名称

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甘氨酸、30万吨砼外加剂及4.2万吨医药及芳纶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对邻硝车间技改项目

项目简介

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7日,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牛进召,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占地约400亩,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东区。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本公司自营产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孙雪芹

报告编制人

李美美  赵士元

现场调查人员

张晓华  李美美

时间

2024.3.6

采样人员

金熙飞  张营

时间

2024.3.14-2024.3.16

检测人员

 张胜楠 张永梅 于洪月

时间

2024.3.14-2024.4.18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氨、2,5-二氯硝基苯、3,4-二氯硝基苯、对氯邻硝基苯胺、邻氯对硝基苯胺;

物理因素:噪声。

该公司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限值要求。该项目的物理因素为噪声,各作业岗位噪声的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通过对该项目原材料、生产工艺过程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分析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制造业第十四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第六小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通过以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能够按照设计专篇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良好。本次所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要求。通过评价认为,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甘氨酸、30万吨砼外加剂及4.2万吨医药及芳纶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对邻硝车间技改项目当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该项目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2)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用前注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3) 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专家组评审意见

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在公司会议室对《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甘氨酸、30万吨砼外加剂及4.2万吨医药及芳纶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对邻硝车间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杨培培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沧州金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评价《报告》内容进行了汇报,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按规定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有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计划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6、对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已经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8、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9、设置了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为劳动者个人提供了基本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专家组成员:王志瑞、张志强、黄汝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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