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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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原材料、生产工艺过程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分析与评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建设项目属于目录中化学制剂和助剂制造(C2661),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能够按照设计专篇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良好。本次所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要求。通过评价认为,天集科莱恩化工助剂(沧州)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高分子材料助剂项目(一期)职业卫生控制效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能够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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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不断完善和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措施,经常检查维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监督职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完善维修台账以便及时查对,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2)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作业时,应特别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及个人防护,具备条件后才能作业。
(3)按要求正确佩戴防毒面具、耳塞、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用前注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性,降低噪声作业者在噪声岗位的接触时间,以减轻噪声对工人健康的损害。
(4)哌啶胺(TAD)具有刺激皮肤和粘膜具腐蚀性,甲醇钠甲醇溶液具有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投料环节有出现物料溢出或泄漏而导致作业人员灼伤的风险,应注意防范,并确保相应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行,同时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应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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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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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沧州金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天集科莱恩化工助剂(沧州)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高分子材料助剂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审组认为《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核后可通过评审。
1、进一步完善评价依据;对照设计明确有无变更情况说明;
2、完善设备设施一览表;
3、细化生产操作过程方式调查,完善配料、后处理、包装等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4、细化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调查,完善工作岗位照度等检测,并完善符合性评价;
5、对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一并修改完善。
专家组组长:张志强
专家组成员:张志强、石传松、冯保旭
日 期: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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