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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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属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只要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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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 企业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2)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 在使用有害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针对实际情况,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设置当心中毒、注意防尘、注意高温、噪声有害、戴防护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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